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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施、物理环境、老年用品配置
洗澡时不小心滑倒,上厕所起身时头晕目眩,火上坐着锅转眼就忘……老年人生活中常常会出现的意外情形,随着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推进,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避免。
近日,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老龄办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在2020年年底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产业扶持,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培育居家适老化改造市场,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指导意见》列出了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所列项目分为基础类和可选类,涵盖了地面、门、卧室、如厕洗浴设备、厨房设施、物理环境和老年用品配置七类30项改造内容,包括7项基础项目和23项可选项目。并且强调,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和层层加码,杜绝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改善老年人住房内外的生活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基础类项目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予以补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是改造和配置的基本内容,共有7项。
其中,地面改造要求在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区域进行防滑处理及高差处理。铺设防滑砖或者防滑地胶,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同时,铺设水泥坡道或者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保证路面平滑、无高差障碍,方便轮椅进出。
卧室改造则要求安装床边护栏或抓杆,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如厕洗浴设备改造要求做蹲便器改坐便器,以此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乘轮椅老年人使用。同时,要求配置淋浴椅,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滑倒。
老年用品配置方面,则要求配置手杖及防走失装饰。手杖用于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含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等;防走失装饰用于监测失智老年人或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手环、防走失胸卡等。
可选类项目则是可以用老人自主付费购买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包括地面平整硬化、门槛衣橱、平开门改为推拉门、安装闪光振动门铃、厨房台面改造高度、加设中部柜等23个具体项目。
文件提出,应坚持需求导向,政府重点支持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其中,特殊困难老年人主要指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如果地方有条件,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等。
《指导意见》指出,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最急需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将通过财政补贴、社会捐赠等方式予以必要支持;将合乎条件的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确定购买服务内容和购买费用,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同时,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赠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居家适老化改造并上门提供照料服务,实现机构养老与居家社区养老融合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养老机构享受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延伸至家庭养老床位。
在居家改造的同时,还将做好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统筹衔接,根据真实的情况,改善小区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宜居环境。
《指导意见》还提出,政府支持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积极培育带动性强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推动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合乎条件的从事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也要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激发老年人家庭的改造意愿和消费潜能,引导开展适合老年人生理特点及安全需要的设施改造和老年用品配置,满足老年人生活起居需求,方便共同生活的亲属照料服务,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